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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利四川商用车有限公司2023年污染物自行监测年度报告
时间:2024/3/8 15:40:52

监测时间:20231-12

报告时间:20232

一、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及其限值

1、废水执行标准及其限值

废水经厂区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送南充市嘉陵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即:嘉陵工业集中区头洞桥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尾水最终排入嘉陵江。

项目废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具体如下:

1  废水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及其限值

排放标准

pH

CODCr

BOD5

SS

NH3-N

石油类

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

(出厂废水)

6-9

500

300

400

45

20

总锌

总锰

总镍

LAS

总磷

5.0

5.0

1.0

20

8

2、废气执行标准及其限值

生产主要废气喷漆废气、烘干废气中的挥发性有机物、苯、甲苯和二甲苯执行《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中表3相应标准,其余废气等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的二级标准。项目天然气燃气锅炉烟气等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相应标准。无组织废气中的挥发性有机物、甲苯和二甲苯执行《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中表5相应标准,其余废气等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的二级标准。具体排放限值详见下表。

废气执行标准及其限值

污染源

污染因子

排放参数

单位

排放值

排放标准

抛丸废气排气口,北厂区除尘系统废气排放口

颗粒物

最高允许浓度

mg/Nm3

120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二级(GB16297-1996

最高允许排放速率

15m

kg/h

3.5

20m

kg/h

5.9

30m

kg/h

23

无组织监控点

mg/Nm3

1.0

驾驶室和车架涂装车间废气排气口、总装线下线废气排放口、检测调整车间废气排放口、南厂区喷涂车间废气排放口、发动机联合厂房废气排放口

甲苯

最高允许浓度

mg/Nm3

5

《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

最高允许排放速率

15m

kg/h

0.6

20m

kg/h

1.4

30m

kg/h

4.1

无组织监控点

mg/Nm3

0.2

最高允许浓度

mg/Nm3

1

最高允许排放速率

15m

kg/h

0.2

20m

kg/h

0.4

30m

kg/h

1.2

无组织监控点

mg/Nm3

0.1

二甲苯

最高允许浓度

mg/Nm3

15

最高允许排放速率

15m

kg/h

0.9

20m

kg/h

1.4

30m

kg/h

5

无组织监控点

mg/Nm3

0.2

挥发性有机物

最高允许浓度

mg/Nm3

60

最高允许排放速率

15m

kg/h

3.4

20m

kg/h

6.8

30m

kg/h

20

无组织监控点

mg/Nm3

2.0

颗粒物

最高允许浓度

mg/Nm3

120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二级(GB16297-1996

最高允许排放速率

15m

kg/h

3.5

20m

kg/h

5.9

30m

kg/h

23

无组织监控点

mg/Nm3

1.0

NOx

最高允许浓度

mg/Nm3

240

最高允许排放速率

15m

kg/h

0.77

20m

kg/h

1.3

30m

kg/h

4.4

无组织监控点

mg/Nm3

0.12

SO2

最高允许浓度

mg/Nm3

550

最高允许排放速率

15m

kg/h

2.6

20m

kg/h

4.3

30m

kg/h

15

无组织监控点

mg/Nm3

0.4

项目燃气锅炉排放口

颗粒物

排放浓度

mg/Nm3

20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相应标准

SO2

排放浓度

mg/Nm3

50

NOx

排放浓度

mg/Nm3

150


3、厂界噪声执行表及其限值

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3类标准,具体如下:

3 厂界噪声执行表及其限值

序号

污染名称

执行标准

排放限值

单位

备注

昼间

夜间

1

厂界

噪声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3类标准

65

55

dBA

/

二、污染物排放口监测情况

1、污水主要排放口:DW001DW005。自动监测项目:流量、化学需氧量、pH值、氨氮、总磷;手工监测项目:石油类、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手工监测周期为每月一次。

2、雨水排放口:DW003YS002YS003YS004,手工监测项目:化学需氧量、pH值、悬浮物。雨水排放期间按日监测;监测一年无异常,每季度第一次有流动水时按日监测。

3、废气主要排放口:DA001DA002DA003DA004DA020DA038DA039DA043DA044DA045DA047。手工监测项目:氮氧化物、二氧化硫、苯、甲苯、二甲苯、挥发性有机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手工监测周期为每月一次,氮氧化物、二氧化硫、苯、甲苯、二甲苯、颗粒物手工监测周期为每季度一次。

4、废气一般排放口:DA005DA006DA008 DA021DA022DA023DA025DA027DA033DA035DA040DA041DA042DA046

5、厂界无组织废气:监测点位有1#北厂区东北厂界外2m2#北厂区南厂界外3m3#北厂区西厂界外3m4#南厂区东厂界外3m5#南厂区南厂界外3m6#南厂区西厂界外3m,手工监测项目有颗粒物、苯、甲苯、二甲苯、挥发性有机物,手工监测周期为每半年一次。

6、厂界噪声:厂界四周,监测点选在厂界外1m,高度1.2m处。手工监测周期为每季度一次。

三、2023年自行监测情况

自行监测为废水在线自动分析仪监测与废水、废气委托手工监测相结合方式。

南、北厂区两个污水处理站废水及涂装车间废气在线监控室分别安装了在线自动分析仪,监测设备委托第三方运营机构四川润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运维。监测出口水流量、化学需氧量、pH值、氨氮、总磷、总镍、挥发性有机物,与南充市生态环境局信息中心平台连接,监测数据实时上传至南充市生态环境局。当在线自动分析仪因故障不能正常监测、采集、传输数据时,发生故障后12小时内向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在5日内恢复正常运行。期间,对污染物开展手工监测,并及时在监控系统后台进行标记。2023年在线自动分析仪正常稳定运行,并能提供及时、有效、准确的在线分析数据,无超标排放。

4 在线监测设备安装情况

主要排污口名称

排污口编号

排污口类型

经度

纬度

是否安装在线设备

是否联网

驾驶室涂装车间废气排放口

DA001

大气污染物排污口

105.98336100000

30.778669000000

南厂区喷涂车间废气排放口

DA044

大气污染物排污口

105.982669

30.769061

北厂区污水总排口

DW001

水污染物排污口

105.98760000000

30.77713100000

南厂区污水总排口

DW005

水污染物排污口

105.98518100000

30.771111000000

2023年度委托的第三方监测机构为四川众望安全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对公司的在用的废气排放口、废水排放口、厂界噪声、厂界无组织废气进行监测,同时在四川省污染源监测信息管理与共享平台、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等平台进行监测与统计信息公示。

四、污染物排放量情况

1、废水污染物排放量

工业废水排放量185882.01吨(在线监测数据)、总磷排放量0.22622吨(在线监测数据)、化学需氧量排放量11.78929吨(在线监测数据)、氨氮排放量0.24827吨(在线监测数据)、悬浮物排放量2.75954吨(手工核算数据)、石油类排放量0.14537吨(手工核算数据)、总镍排放量0.01722吨(手工核算数据)、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排放量0.00114吨(手工核算数据)、五日生化需氧量排放量2.28961吨(手工核算数据)。

2、废气污染物排放量

工业废气排放量208850.56万立方米、氮氧化物排放量6.692吨(手工核算数据)、颗粒物排放量5.897吨(手工核算数据)、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量11.734吨(手工核算数据+在线监测数据)、二氧化硫排放量6.64吨(手工核算数据)。

4、二氧化碳排放量3113.467吨(2023年环境统计数据)。

五、固体废物处置情况

公司固体废物分为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均交由有资质供应商进行处置或利用。

1、一般固废

废木制品380.21吨、废纸745.21吨、废钢铁7590.64吨、废塑料制品16.26吨、废有色金属4.57吨,总计8736.89吨,交由第三方单位利用处置量8736.89吨。

2、危险废物

2023年产生废铅酸蓄电池4.78吨、废密封胶12.94吨、废包装及过滤吸附介质107.037吨、实验室废液1.075吨、磷化污泥213.96吨、废有机溶剂8.8675吨、废漆渣及沾染物255.018吨、废油36.464吨,2022年末剩余贮存量7.072吨,2023年利用处置量640.141吨,2023年末贮存量21.905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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